地方財政50%以上來自賣地 依賴土地財政的時期已經過去 | |
發(fā)布日期:2016/10/19 | |
地方政府是本輪房價上漲的****受益者,大部分地方財政受益于土地,不過,“土地財政”終將難以為繼。
“最近,哭的人多、笑的人少。地方政府覺得錢袋子不太夠了,房地產界更是有點哀鴻遍野的感覺,大家后脊梁都發(fā)涼,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呢?”10月18日,清華大學中國新型城鎮(zhèn)化研究院執(zhí)行副院長尹稚在2016中國新型城鎮(zhèn)化論壇上表示,我們依賴土地財政發(fā)展的時代正在過去,正在發(fā)生機制上的重大變革。
中國的“土地財政”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創(chuàng)造財政收入,也就是說通過賣地的土地出讓金來滿足財政需求,但是,土地終將有限,加之“土地財政”帶來的城市運行成本擴大、居民生活成本提高的矛盾和問題較多,土地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將會下降。
地方財政50%以上來自賣地
在很多人眼里,“土地財政”只有過沒有功,其實,“土地財政”本身并沒有什么問題,在經濟社會發(fā)展過程中,發(fā)揮土地資產的作用,利用土地資產作為企業(yè)發(fā)展、招商引資、吸引投資的工具和平臺,是完全需要的,也是最有效率的。關鍵在于,如何規(guī)范和約束土地資產在運作過程中的行為,不讓“土地財政”變形變質。
時間追溯到14年前,自2003年房地產市場放開到現(xiàn)在,土地資產在運作過程中,基本上是在一種無序的狀態(tài)下運行的,地方政府作為土地的“所有人”,壟斷了土地的一級市場,也從土地轉讓中獲得了大量收益。
相關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從1995年至2014年,全國每年的土地出讓收入由400多億元猛增到4.29萬億元,增長了100倍。
而就在上月底,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發(fā)布的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截至目前,50大城市賣地1.77萬億元,其中九成城市賣地收入超過百億元,蘇州(樓盤)、南京(樓盤)、上海(樓盤)、杭州(樓盤)賣地金額更是突破千億元。高企的土地財收,對因經濟疲軟而財源吃緊的地方政府來說作用不言而喻。
事實上,經過2014年屢屢流拍的低潮后,自2015年下半年以來土拍市場日漸火熱,到了2016年,重點城市土地市場更是成為房企爭相搶奪的對象,不計成本拍地更是屢見不鮮,為此,許多一、二線城市樓面地價已占到商品房銷售價格的50%以上。以北京(樓盤)為例,住宅平均樓面地價從2012年的7323元上升到2016年的21634元,年均復合上漲31%;2012年地價與當年房價的比值為44%,2016年上升到70%,這意味著只有房價大幅上漲開發(fā)商才可能盈利。
“由于有這么簡單和容易的土地的資源,導致了我們在很多土地的使用、土地的開發(fā),包括地方政府的財權和實權的安排偏于不可持續(xù)的時間環(huán)境的精神和理念,地方財政收入有50%以上來自于土地出讓金,就是我們俗話說的賣地。 ”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朱寧在論壇上表示,近期,為什么哭得多,笑得少?那是因為實行土地財政背后的可持續(xù)的精神或者市場化的精神沒有完全得到發(fā)揮和運用。
地方財政收入多元化
過于依賴土地財政的后果就是,地方債務的償還邏輯陷入了一個困境:為了避免出現(xiàn)違約風險,則必須確保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;而為了防止房地產泡沫,又不能放松對房地產的調控。
有數(shù)據(jù)表明,在過去的十幾年間,隨著賣地收入的高企,地方政府的負債也超過了20萬億元,還不包括被政府轉移到平臺公司的債務。實際上,多數(shù)地方的政府債務已經達到一年可用財力的3倍以上,有的則高達5-10倍。
就此,有專家明確表示,土地財政已成為地方債務****的法律風險來源,那么,不靠土地財政,靠什么?
“為什么現(xiàn)在會有土地財政?這是因為很多地方政府領導在推動整個經濟發(fā)展的壓力之下,加之中央財政撥款不能夠支持長期的經營發(fā)展,而需要找到新的經濟增長的一條腿,這就是土地財政。所以,下一個階段,如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在財權和事權之間進行更合理、更可持續(xù)的分配,這也是下一個階段的特點。 ”朱寧表示,一個是財政收入的多元化,一個是財權和事權的更合理化的分配,這個下面會財政經費使用更加規(guī)范化,更加透明化,更加科學化。
至于新的經濟增長點,朱寧主要從融資和投資兩個方面進行了表述,“在下一個階段,隨著中央政府的隱性擔保的退出,隨著地方政府的隱性擔保退出,我們財政更多是透明、可持續(xù)的財政,從這個意義上來講,我們必須有更加多元的融資的方式,我們現(xiàn)在已經有很多地方政府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,但是前一段時間國際貨幣基金對于中國財政的狀況進行考察的時候,很大一部分是關注到我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透明性、可持續(xù)性、融資的成本和融資的影響。”
從2015年以來,財政部和地方政府之間進行了地方政府債務的置換的行為,其實就是通過中央的財政對于地方一些不透明、不可持續(xù)的融資方式進行短期的安排和短期的過度。
“從中長期來講,除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之外,我們可以推動更多由地方政府自己承擔責任的自發(fā)自知的市政債和地方債,主債務必須由市場決定是不是有足夠的可以支撐債務的現(xiàn)金流!敝鞂幈硎,除此之外,還要更加合理的久期。什么叫久期呢?就是你借錢的時間的長短和現(xiàn)金流產生的快慢必須產生在一起。比如有一些項目很好,這個財政本身是健康的,但是現(xiàn)金流是非常緊張,甚至會出現(xiàn)違約或者破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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